潼关县人民法院2018中省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潼关县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潼关县人民法院2018中省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潼关县人民法院2018中省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9-ZC-GK1053
三、采购人名称: 潼关县法院
地址:潼关县开发区民生街西段北侧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91-3382228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联系人:陈莹
电话:029-88899970-818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潼关县人民法院2018中省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高清科技法庭院建设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91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7、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08 09:00:00至2019-04-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29 14:0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层评标室二
3、开标时间:2019-04-29 14:0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层评标室二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899970-818
2、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4、账 号:370002481920013019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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