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小型工程项目投标企业成员库(市政公用工程库)资格招标项目
各(潜在)供应商: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小型工程项目投标企业成员库(市政公用工程库)资格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zfgx2019002
二、 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小型工程项目投标企业成员库(市政公用工程库)资格招标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为资格招标,不设采购预算限额。
四、 服务期限:三年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 合格的投标人:
1.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 年以来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1.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组建备选项目负责人名册,不得少于 2 人。投标人承担工程,其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从备选项目负责人名册选取,且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时间段内不能任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备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投标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 3 个月社保证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1.5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组建备选专职安全员名册,不得少于 2 人。投标人承担工程,其专职安全员必须从备选专职安全员名册中选取,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备选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要求如下: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投标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 3 个月社保证明)。
1.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并将查询结果资料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如相关失信记录已过期,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1.7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 4 月 1 日起至2019年 4 月 5 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授权委托,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近2 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① 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②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料的确认。投标人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做出评审结论为准。
八、 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5 日止。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5 月 6 日 9 时 30 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
十、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河源市住建局后栋2楼))。
十一、 开标时间:2019年 5 月 6 日9时30分。
十二、 开标地点: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河源市住建局后栋2楼))。
十三、 本项目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四、 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五、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十六、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762-360029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62-3387376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
邮 编: 517000
Email:hyzfcaigou@163.com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3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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