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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园林管理局红花湖景区增设视频监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3-29 17: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园林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红花湖景区增设视频监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红花湖景区增设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QHZC18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2-26825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州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环城西路丰湖书院

联系方式:周小姐0752-2682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0752-2229455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国华商务中心3楼1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的机构;3.供应商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4.供应商须具依法取得由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同级的备案证明;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8.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4.04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1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国华商务中心3楼13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惠州市国华商务中心3楼1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有效的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广东省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同级的备案证明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E、供应商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F、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G、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H、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金山湖公园智能化系统建设(一期)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查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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