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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奥城小学塑胶操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3-28 16: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1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奥城小学塑胶操场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33600020058
项目联系人:李士成
项目联系电话:18233033000
采购人:清河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长城大街7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169039
代理机构:河北维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民政小区14号商务楼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33033000
预算金额:58.940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4月11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3-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4-0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体育场施工或塑胶场地施工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自主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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