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的委托,对 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7-201903-059001-0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14,15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完成期 预算金额 清远市清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厨房设备采购 1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 人民币151.415万元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依据: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7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8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2018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18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须具备由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燃气灶具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备由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具备由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投标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页面“信息打印”内容并加盖公章为准) 8.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报名。 10.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燃气灶具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3月29日 至 2019年04月0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商铺99号自编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8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99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8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99号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29 日 至 2019 年 04 月 0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江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35728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成先生 | 联系电话:0763-582080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商铺99号自编01号 |
联系人:欧文攀 | 联系电话:0763-3357288 |
传真:0763-3786162 | 邮编:511500 |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联系人:成广柏 | 联系电话:0763-5820853 |
传真:0763-5820803 | 邮编:5118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8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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