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机动快速检测处置能力提升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机动快速检测处置能力提升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机动快速检测处置能力提升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顺
项目联系电话:151609668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顺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会议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机动快速检测处置能力提升
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机动快速检测处置能力提升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机动快速检测处置能力提升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顺
代理机构地址: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会议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机动快速检测处置能力提升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采购内容: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含此次招标采购的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单位人员近一月社保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近一月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4.13万元(人民币)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2日(10:00-19:0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招标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4月17日 16: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顺
项目联系电话:1516096681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4.1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7日 10:30 至 2019年04月02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2日 1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7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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