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飞行大队采购A119直升机航材与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委托,就郑州市公安局飞行大队采购A119直升机航材与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飞行大队采购A119直升机航材与维修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9-5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基本概况:本项目为郑州市公安局飞行大队采购A119直升机航材与维修服务项目。
2.2具体内容及数量:郑州市公安局飞行大队A119直升机航材购买与维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273.092679万元。
2.4服务期限:1年(供货周期:30日历天)。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7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潜在供应商需为意大利莱昂纳多直升机公司直接授权的A119直升机维修机构,建立独立的维修站和完整的维护设备。
3.3潜在供应商需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CCAR-145部,且许可维修项目中A119型直升机定检维修能力高于900小时。
3.4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至少包含销售直升机零部件、配套件;直升机维护、修理等范围。
3.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3月26日起至 2019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上午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二七路与西里路交叉口东南角一楼会议室。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6.3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620745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二七路110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
邮政编码:4500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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