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永安乡人民政府农安县永安乡永安村水泥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农安县永安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安县永安乡永安村水泥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农安县永安乡永安村水泥路项目
项目编号:JNFYZBDL-JL19-128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冯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8023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农安县永安乡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永安乡
联系方式:徐先生159431068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 冯经理0431-8080234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康平街88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农安县永安乡永安村水泥路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NFYZBDL-JL19-128G
1、招标条件
农安县永安乡永安村水泥路项目已由农发改审批字[201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县永安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扶贫债券资金及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安县永安乡永安村水泥路项目
2.2招标范围、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水泥路2270米,路面宽度4米,铺装水泥混凝土路面908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一标段。
2.4工程建设地点:农安县永安乡永安村前刘广屯。
2.5工期:按合同约定。
2.6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扶贫债券资金及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所有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规定: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投标申请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
3.1.3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18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3.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述网站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
3.1.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打印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6:00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春市朝阳区康平街889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持下列相关材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新版本营业执照副本;
4.2.2投标人还须提供资质证书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外阜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信息登记网站截图。
4.2.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18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4.2.4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缴纳的法定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
4.2.5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近三年内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后的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
4.2.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述网站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提供网查截图。
4.2.7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打印页)。
4.2.8 投标人资格要求里的资格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
4.3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图纸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04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春市朝阳区康平街889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永安乡人民政府
地 址:农安县永安乡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594310686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康平街889号
联系人:王经理 冯经理 电话:0431-80802349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 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9.982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6日 08:30 至 2019年04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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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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