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干线工程(北京段)运行维护项目之沿线阀井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引水河渠工程施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干线工程(北京段)运行维护项目之沿线阀井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引水河渠工程施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干线工程(北京段)运行维护项目之沿线阀井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引水河渠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2019_035234_000003-JH005-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胜利
项目联系电话:01057171789 136012509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宝蓝金园国际中心A区三层3005
联系方式:李昂,010-88405766转78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胜利,01057171789 1360125096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层5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市辖区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北京段)沿线。
2.建设规模:PCCP沿线阀站改造工程、西四环沿线闸站改造工程、阀井改造工程。
3.招标范围:2019年干线工程(北京段)运行维护项目之沿线阀井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包栝阀井厂区地势低洼处填土处理、沿线阀井围网及地面改造、连通井钢爬梯更换改造、排空井增设保温措施及电气设计等。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条款所示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4.标段划分: 1个
5.其他说明: 无
6.招标内容:
包栝:(1)厂区地势低洼,根据附近地势变化情况进行填土加高;需要回填土的厂区共23处。(2)67处阀井设施改造。(3)沿线阀井围网及地面改造,沿线阀井的厂区围网更换为铁制围栏。(4)连通设施钢梯、钢爬梯更换。(5)排空井增设保温措施。(6)安装48盏太阳能灯、室外摄像头96套。
计划工期123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
(2) 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3) 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水利工程业绩;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www.bwea.org.cn/bwea_credit/credit/jsp_credit_index.jsp)查询,未被列入禁止投标名单;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6)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7) 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8) 投标单位其他人员要求: 具有实施投标本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9) 投标人无犯罪行贿记录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具有有效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身份与授权委托书一致,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④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2.4401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3-27 09:30 至 2019-04-03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层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携带: (1)“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bjggzyzhjy.cn/)网上投标报名凭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除授权委托书外,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须写明工程项目名称,委托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4-19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04-19 09:30
六、开标地点:
丰台区 西三环南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开标室(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侧9号门进入,由扶梯或1号电梯厅至五层)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公告期限:2019-03-27 09:30:00 至 2019-04-0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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