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豫粮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浚县豫粮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XJGL1901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浚县豫粮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已经豫粮文【2018】47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 浚县豫粮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浚县豫粮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浚县;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4本工程总投资:约470万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对老旧仓房原址改造、清理中心风雨罩棚等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配备粮情检测系统、比重复式清粮机、电子汽车衡、等设备。(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2.7工期要求:一标段:90日历天;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进行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1.2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公司注册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2二标段:
3.2.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提供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3月 25日- 2019年3月29日公告期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浚县)(http://ggzy.hebi.gov.cn/TPFrontxx/)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
4.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浚县)网站上进行公示;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上述费用;
4.4、本次招标投标的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4月16 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一 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浚县)”、“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浚县豫粮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浚县白寺乡前岗村村东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849225656
招标代理: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浚县中原建材商贸城A1604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73929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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