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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3-25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秀屿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闽一十[2018]采购11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18505940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秀屿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区政府1号楼

联系方式:黄爱霞 135598011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 18505940007 0594-2278989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及要求

年限

备  注

1

车辆定点维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年

 

合同

1、本合同期限为1+1年,即:第一个合同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第一个合同期期间,乙方如未发生违约,且第一个合同期满后,双方均无异议,则乙方自动获得第二个合同期续签权,第二个承包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经营范围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经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一类或二类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所有证件都应通过年检。3)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书面说明或承诺,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4)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企业审计报告,2019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5)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7)投标人应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5日 17:11 至 2019年04月17日 10:2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三迪国际公馆1104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门报名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7日 10:2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7日 10:2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5)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费回执等)。

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账或电汇到指定账户,再将转账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3)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如需邮购另加50元,标书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公司邮箱:fjys10@163.com

缴纳帐户:标书费、邮购费、中标服务费、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账号

904 021 003 001 000 000 1362

退保证金手续:小陈/0594-227898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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