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惠民街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惠济区惠民街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3-25 17: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惠济区惠民街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惠济区惠民街道路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街道保合寨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惠济区惠民街道路维修工程;

2.2招标编号:ZXHN-2019-038号;

2.3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中共保合寨村

2.4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路段全长1800米;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9安全要求:不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2.1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1投资金额:约219万元;

3.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于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技术负责人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6业绩要求2016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业绩不视为投标人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地点和时间

4.1 报名地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14号楼17层)招标一部报名。

4.2 报名时间:2019325日至2019329(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6:30,(北京时间,下同)

4.3.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企业业绩,信用查询证明,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根据豫建【2016】38 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套,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4169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郑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14号楼17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街道保合寨村村民委员会

   址:郑州市惠济区黄河大堤路北50米

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13203726128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4号楼17层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371-65335917

2019325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