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XZB-2019-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傲
项目联系电话:0437-36280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5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智宇 电话:189043718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柳傲 电话:0437-362805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金领国际E座103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保险采购项目,项目业主及采购人均为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保险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TXZB-2019-018
2.3招标范围:车辆保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采购预算:壹佰壹拾玖万叁仟伍佰贰拾元整(小写:119.3520万元)。
2.5服务期限:自承保之日起一年。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在承保安排、服务网络、人员组织、项目经验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保险机构,应为保险总公司,但经投标人授权设立县级以上(含县级)的分支机构,可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
3.5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5日至2019年0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金领国际E座103门市)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金领国际E座103门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51号
联系人:李智宇
电话:189043718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金领国际E座103门市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人:柳傲
电话:0437-3628059
传真:0437-3628059
邮箱:lytxzb0437@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在承保安排、服务网络、人员组织、项目经验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保险机构,应为保险总公司,但经投标人授权设立县级以上(含县级)的分支机构,可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9.3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5日 09:30 至 2019年03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金领国际E座103门市)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泰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金领国际E座103门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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