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宛城区税务局关于河南省税务局南阳市税务局宛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等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税务局南阳市税务局宛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等维修改造项目已由 豫税函【2019】1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 100%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宛城区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0149001,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税务局南阳市税务局宛城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等维修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南阳市境内
2.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宛城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宛城区税务局白河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150日历天。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预算金额:3275943.18元(其中第一标段2845941.08元;第二标段430002.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它在施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
3.6 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若投标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3.7 各标段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3.8 无行贿行为承诺: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9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11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4.4 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3月22日上午08:30分至2019年3月31日下午17:30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22日上午08:30分至2019年3月31日下午17:30分。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售价:标段:10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室以现金方式收取,投标企业须缴纳招标文件费方可参加开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5.2 开标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4楼。
5.3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4楼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6117618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9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
联系人:王德力
电话:17637727916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宛城区税务局
地址: 南阳市建设路东段
联系人:徐锴
联系电话:15538796608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邮 箱:hnhxzxny@163.com
电 话:13333629125 0371-86688490
传 真:0371-86688490
联系人:孙国栋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孙国栋 1333362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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