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农委市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遴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
徽商银行:1331201021000146498005713;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农行:6228403177010366367;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市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培训机构遴选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淮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现对“淮北市农业农村局市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培训机构遴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淮北市农业农村局市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培训机构遴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BCG-F19035
3.项目地点:淮北市相山区相阳路111号
4.项目单位: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5.项目数量、规格或概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培训机构遴选,详见采购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30万元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
1.采购人: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相阳路111号
联系电话:张本凯;联系电话:0561-3112431 15005618589
2.采购代理机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99号(孟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招商大厦5楼
项目联系人:王宁 电话:0561-3111332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提供原件备查);
2、具备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提供原件备查);
3、在淮北市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等;
4.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农技人员跟踪服务培育对象的能力等;
5.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历和业绩证明(提供佐证材料或部门证明材料);
6.愿意在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资金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3月20日8:00至2019年3月29日17:30
2.采购文件价格:0元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的报名,未入库企业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入库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在办理入库手续时,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入库事宜请参见中心网站(ggzy.huaibei.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专区”—“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及相关内容。
(2)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专区”—“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询价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4)入库及报名咨询电话:0561-3199732。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4月10日9:00
2.磋商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97号淮北市招商大厦(孟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五厅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同磋商时间及地点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4.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报名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必须由投标人自身账户(不含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采用网上银行转账或者柜台转账这两种方式均可)。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指定账号(见本公告顶端)。
2.友情提醒:
(1)前次采购失败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退还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保证金账号重新缴纳保证金。
(2)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帐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切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保证金无效。
(3)若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后账户变更的,开标时还需提供已变更的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4)评审结束后,入围单位的保证金由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账。如发生质疑投诉,须由相关部门处理结束后方可退还。投标人不得进行投标保证金债权转让,保证金须退还至汇出账户。
(5)已缴纳30000元诚信保证金的供应商可免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免交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咨询电话:0561-3198203
九、项目采购需求(见附件)
附件: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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