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路面、散水、车棚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3-05 16: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路面、散水、车棚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修缮工程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www.creditsd.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截图报名时须携带并加盖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62.361030 |
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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