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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海林和穆棱卷烟厂联合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制丝设备平台制作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3-04 13: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海林和穆棱卷烟厂联合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制丝设备平台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海林和穆棱卷烟厂联合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制丝设备平台制作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ZZ90429HW00100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全

项目联系电话:0453-72370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04号

联系方式:李永全0453-72370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封雷0451-8188888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海林和穆棱卷烟厂联合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制丝设备平台制作安装项目(项目编号:ZZ90429HW00100015)。

  1. 项目预算金额

550万元(含增值税)

  1. 招标内容

制丝设备平台制作安装。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1. 交付日期

4.1设备供货周期:供货期为:90个日历日。安装工期:货物到场验收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的安装工作(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实施进度情况对施工工期进行调整)

4.2 交付地点: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海林和穆棱卷烟厂联合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现场即牡丹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俄科技信息产业园中心区(规划五街北侧,规划二路西侧,规划三路东侧)。

  1. 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5.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参加报名人员需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

5.3上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

5.4投标设备制造厂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5.6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5.7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合格的产品,投标货物来源渠道必须合法。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均须是规范的、合法的、有效的。不接受国家《高能耗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能设备。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最新成熟技术的且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5.8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亏损、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誉信誉。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6、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03月05日至2019年03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报名资料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进行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将统一时间以邮件形式发放。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需进行投标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1参加报名人员需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6.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

6.3上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

6.4投标设备制造厂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6.6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6.7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亏损、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誉信誉。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材料的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要保证其信息真实可靠。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报名地址: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指定递交地点,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详见招标文件)。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9、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公司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04号

联  系  人:李永全

电      话:0453-7237030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封雷

电      话:0451-8188888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参加报名人员需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5.3上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 5.4投标设备制造厂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拒绝。5.6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5.7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合格的产品,投标货物来源渠道必须合法。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均须是规范的、合法的、有效的。不接受国家《高能耗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能设备。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最新成熟技术的且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5.8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亏损、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誉信誉。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5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03月05日至2019年03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携带报名资料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进行投标登记。招标文件将统一时间以邮件形式发放。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需进行投标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1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公司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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