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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3-04 15: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ZZ08-2019-0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845100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7号

联系方式:薛老师 028-877052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28-84510079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采购项目编号:SCZZ08-2019-080
  •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已落实。
  •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内容进行投标的,必须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1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邮购请将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3月25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时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花样年·香年广场)开标厅。

  • 招标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

联 系 人:薛老师   

电话传真:028-8770529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7号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帐    号: 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28-84510079

电子邮件:sczz@sczz84510079.com

       2019年3月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5日 09:30 至 2019年03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可邮购。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邮购请将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等信息传至我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5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5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花样年·香年广场)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52万/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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