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建包头市第四医院风机、风阀招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607号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通用设备/机械设备/风机/其他风机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投标人应为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具有风机/通风设备销售的经营范围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满足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风机、风阀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7月25日 20:15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01日 20:15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16日 14: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东侧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6日 14: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东侧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江苏天启建设、江苏环亚医用科技集团+金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6****969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1806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卫生局 |
项目负责人: | 王超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6888016 |
采购文件: | 风机风阀公告终稿.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