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未保中心及救助站采购设施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盐池县未保中心及救助站采购设施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宁夏万河汇源招标有限公司受盐池县民政局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盐池县未保中心及救助站采购设施设备项目的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采购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盐池县民政局
联系人:冯卫东 联系电话:0953-6012328
二、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万河汇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经理 联系电话:0951-6047077 17752412219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商贸城
电子邮箱:nxwhhy@163.com
三、采购计划编号:盐财(采)[2019]-0214-01
四、项目编号:WHHY-ZC【2019】-002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
七、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备注 | |
1 | 电器类、家具类 | 陆拾捌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 (¥688480.00元) | 具体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八、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a.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多证合一);(投标文件正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提供副本原件备查,不接受除副本原件以外的公证件、彩印件、复印件等);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正副本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
c.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投标文件正副本附两网查询页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提供两网查询页面截图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备查,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十、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03日至2019年03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CA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CA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1.自治区办理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2.银川市办理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金花商务中心A座7层702室;3.吴忠市办理地点:吴忠市利通区李园二期南门口航天信息门店(政务大厅红绿灯向东150米),联系电话:0953-2133061。)有关平台操作事宜,请拨打4009980000按3键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至开标前持CA认证锁随时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注你所参与的项目,该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6日上午09:00时整
十二、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十三、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缴纳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a.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
b.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c.投标单位必须以单位基本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宁夏万河汇源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03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