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延边分行蔬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交通银行延边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通银行延边分行蔬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延边分行蔬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9-3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7561615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银行延边分行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明街172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433-29105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13756161543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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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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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4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延吉市光明街172号交通银行延边分行5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交通银行延边分行的委托对交通银行延边分行蔬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延边分行蔬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19-367
3、服务期限:有效期3年
4、服务地点:交通银行延边分行
5、项目内容:蔬菜采购
6、服务质量要求:经验收合格且达到优质标准。
7、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7.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7.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2018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7.4投标人须提2018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7.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6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
7.7供应商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7.8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8、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请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涉及的内容(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9、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9年3月15日 09:3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9年3月15日 09:30分在吉林省延吉市光明街172号交通银行延边分行5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延边分行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明街17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3-2910520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1375616154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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