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2019年净月区公园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净月区公园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净月区公园管理
项目编号:JYZB2019-02-07、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庆非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6587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毛启超 0431-845324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沙庆非 0431-8765870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净月区公园管理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9-19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控制价
序号 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控制价(万元)
1 一标段 2019年大顶山公园管理 JYZB2019-02-07 38.887126
2 二标段 2019年净月中央公园管理 JYZB2019-02-08 53.967632
2.2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
2.3招标范围:公园日常管理、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
2.4服务期限: 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采购预算:一标段38.887126万元,二标段53.96763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8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施工企业)或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绿化施工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内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核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6年-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投标人应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
3.8各投标人只允许对上述标段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3.9外阜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之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3室)持以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市政施工企业提供,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施工企业提供);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市政施工企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绿化施工企业)及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含有项目负责人姓名);
5、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亲自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8、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2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 系 人:毛启超
电 话:0431-845324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3室
联 系 人:沙庆非
电 话:0431-87658708
监督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8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施工企业)或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绿化施工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内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核查。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6年-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投标人应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3.8各投标人只允许对上述标段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3.9外阜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之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2.8547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4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3室)持以下证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净月区公园管理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9-19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控制价
序号 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控制价(万元)
1 一标段 2019年大顶山公园管理 JYZB2019-02-07 38.887126
2 二标段 2019年净月中央公园管理 JYZB2019-02-08 53.967632
2.2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
2.3招标范围:公园日常管理、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
2.4服务期限: 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采购预算:一标段38.887126万元,二标段53.96763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8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施工企业)或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绿化施工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内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核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6年-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投标人应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
3.8各投标人只允许对上述标段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3.9外阜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之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3室)持以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市政施工企业提供,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施工企业提供);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市政施工企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绿化施工企业)及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含有项目负责人姓名);
5、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亲自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8、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2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 系 人:毛启超
电 话:0431-845324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4楼453室
联 系 人:沙庆非
电 话:0431-87658708
监督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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