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民政局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南县儿童福利院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GGZC2019-G1-69040、60144-XPZB)招标公告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南县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南县儿童福利院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GGZC2019-G1-69040、60144-XPZB)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南县儿童福利院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GGZC2019-G1-69040、60144-XPZB)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GZC2019-G1-69040、60144-XP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伟梅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567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南县民政局
地址:平南县
联系方式:李光华,0775-78311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戈伟梅,0775-4556706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兴贵路13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平南县儿童福利院项目设备一批,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法人资格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893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4日 08:00 至 2019年03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南县交通运输管理局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南县平南镇工业大道延长线(平南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十一楼;交易厅4)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南县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2018-401001-69040、60144)的批准,拟对平南县儿童福利院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南县儿童福利院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GGZC2019-G1-69040、60144-XPZB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捌仟玖佰叁拾玖元整(¥1658939.00元)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平南县儿童福利院项目设备一批,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为准。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法人资格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购文件由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2、发售时间: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3、发售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南县交通运输管理局一楼大厅)。
4、售价: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5、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6、获取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方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如下证件: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②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备后方可购买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7、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8、联系人:徐延萍,联系电话:0775-7833670。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从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郊区信用社
银行账号:947712010111979467
备注:请潜在投标人在开标会上将退保材料(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交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到交易中心统一办理退保手续。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南县平南镇工业大道延长线(平南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十一楼;交易厅4)]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南县平南镇工业大道延长线(平南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十一楼;交易厅4)]递交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十三、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ggggjy.gxgg.gov.cn:9005/(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五、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兴贵路137号)
项目联系人:戈伟梅 联系电话:0775-4556706
2、采购人名称:平南县民政局
地址:平南县
联系人及电话:李光华,0775-7831107
- 监督部门:
平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5-7833206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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