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云桌面系统工程建设及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2-146023-0006)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云桌面系统工程建设及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2-146023-0006)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云桌面系统工程建设及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2-146023-000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440000-201902-146023-0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玉谭路东侧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69850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业务咨询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云桌面系统工程建设及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2-146023-0006)
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云桌面系统工程建设及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云桌面系统工程建设及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2-146023-0006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775722.54元
四、采购内容:包括诉讼服务中心云桌面系统工程,诉讼服务中心户外P5全彩LED显示屏安装,110点办公桌面云及内网应用系统,诉讼服务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诉讼服务中心无线网络覆盖系统工程五个部分(详细内容请参阅汕头市澄海区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预算报告书内容及《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内容》,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售后维护等服务)。
五、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
.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为本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为本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7、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资料不全者拒绝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下午15时00分(14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3月19日下午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9年2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6日17时止),如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玉谭路东侧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6985036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E- mail: gdhsgs@126.com 网址:www.gdhsjl.com
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4、为本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5、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7.5722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8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9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9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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