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PZ2019FW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6-625127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铭东路578号
联系方式:霍先生,0756-62512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博锋、0756-2255677、2550023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HPZ2019FW015)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采购编号:ZHPZ2019FW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信息化驻场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陆拾捌万肆仟叁佰陆拾元整(¥684,360.00),预算金额为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数量:一项,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信息化驻场维护服务采购,一项。
2、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上各项要求;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采购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6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者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20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十、开标时间:2019年3月20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6日。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霍先生 电话:0756-6251274
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铭东路578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邮编:519075
联系人:钟博锋、0756-2255677、2550023(项目咨询)
电子邮件:zhpzzx@qq.com
邵密、梁敏(标书售卖、保证金事项)0756-2255677、2550023
传 真:0756-2550023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2)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上各项要求;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采购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名登记表;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4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7日 15:56 至 2019年03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者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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