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清远市清新区城区市政排水及乡镇污水管网清疏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清新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清远市清新区城区市政排水及乡镇污水管网清疏维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7-201902-405007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城区市政排水及乡镇污水管网清疏维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内容 采购预算(元) 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 包组一 清远市清新区城区市政排水管网清疏维护 1,320,000.00(其中57万元用于管网损坏的维修整治,工程量按实结算)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 1月 31 日 清疏维护费需减除 2019 年 2 月 1 日至接管之日期间相应费用,补回原管护单位顺延期间产生的工作费用,剩余费用按季支付。监管部门不定期对清疏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在每季 10 日前以银行划账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上季的清疏维护费用,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中标供应商应在每季 5 日前将上季清疏维护费发票提供给采购人。(实际以签订合同为准) 包组二 清远市清新区乡镇污水管网清疏维护 380,000.00 (其中10万元用于管网损坏的维修整治,工程量按实结算) 采购项目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8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4.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二)报名登记、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自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6日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1)-2)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加盖公章办理。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4)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9年2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包组一:贰万圆整(¥20000.00元);包组二:陆仟圆整(¥6000.00 元)。 (3)投标保证金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小市支行 账号:44050176030300000152 (4)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BJJZCGQY2019004投标保证金 包组一”或“BJJZCGQY2019004投标保证金 包组二”字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2月28日 至 2019年03月0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城建大厦三层西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0日15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城建大厦三层西面)
十、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0日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东三号区连江路城建大厦三层西面)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2 月 28 日 至 2019 年 03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谢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39229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欧小姐 | 联系电话:0763-582859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鸭子桥10号 |
联系人:谭敏华 | 联系电话:020-83517226 |
传真:020-83517226 | 邮编:100161 |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25号502室 |
联系人:欧静洁 | 联系电话:0763-5828599 |
传真:0763-5811490 | 邮编:5118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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