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年度采购供货资格(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副食品年度采购供货资格(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年度采购供货资格(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2019-THXM0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51387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地址:厦门市岛内
联系方式:吴先生 0592-51387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0592-513872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某单位副食品年度采购供货资格(二次招标),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场地等,并愿意接受采购方考察和监督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有效复印件,包括如下:(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小企业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投标人因故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6、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的声明函(格式自拟)。7、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是经销商则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和港、澳、台资及上述类型参股或控股的公司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9、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信息采购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网站获取本公司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至少3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且相关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7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开户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思明支行
账 号:410002451920001548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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