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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创业路新安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2-27 19: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创业路新安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创业路新安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837 7576转23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城九区国税大厦

联系方式:李工0755-296411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0755-8837 7576转231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7日 10:00 至 2019年03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创业路新安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项目编号:CLF0119SZ00ZC43
  •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创业路新安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修缮工程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900000.00元
  • 采购数量:1项    
  •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新安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修缮工程;(最高限价:人民币900000.00元)
  2.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 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定)。
  4.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 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 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授权代表办理报名需提供: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B.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 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一种报名方式,如采用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6日期间(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泰然支行

账号:4420 1530 3000 5252 5818(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20日9时30分。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会议室。
  • 开标时间:2019年3月20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会议室。
  •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6日止。
  • 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 7576转2317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二)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城九区国税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9641133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22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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