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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疗设备手术机器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2-27 18: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疗设备手术机器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疗设备手术机器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TF(GK)2019ZF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85625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池路91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85625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凯0991-4833033转8014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进口医疗设备手术机器人采购(数量一套,预算金额:250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3)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8日 10:30 至 2019年03月0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0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0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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