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内容
直埋球阀和过滤网球阀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为直埋焊接球阀和过滤网球阀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
(3)进口品牌产品制造商投标的应提供直埋焊接球阀和过滤网球阀的中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和国内独资分公司的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原件以及品牌有效文件;
(4)进口品牌产品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品牌授权书(原件),同时应具有制造商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彩色扫描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如在国内生产还应提供中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
(5)国产品牌产品制造商投标的应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
(6)国产品牌产品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阀门制造商出具的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原件及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以及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7)供应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8)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10)供应商须在包头市
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3、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没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件,还需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
(2)进口品牌制造商提供:中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和国内独资分公司的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原件以及品牌有效文件;
(3)进口品牌国内代理经销商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品牌授权书(原件),同时应具有制造商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彩色扫描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如在国内生产还应提供中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
(4)国产品牌产品制造商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
(5)国产品牌产品代理经销商提供:阀门制造商出具的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原件及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以及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