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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物业管理 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446号)

作者: 发布于:2019-02-28 02: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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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物业管理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446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查询状态为“有效”。(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2012年7月1日至今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物业管理服务。(5)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经理人上岗证。(6)投标企业应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务院令第50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7)投标企业应符合《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112号文要求。(8)投标企业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文要求。(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类似项目是指2012年7月1日至今,10000平米以上服务期至少一年且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的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3、食堂管理专业分包单位须具备食堂管理资质或营业范围含盖食堂管理或相关内容,且须具备相关经验。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审查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供审核,并提供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资质证书 6.检察院提供的无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7.企业业绩证明 8.项目经理物业经理人上岗证 9.投标人信息表(包括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05日 10: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2日 10:3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中心环岛(九原区建华南路市社保中心对面政务大厅)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26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九原区建华南路市社保中心对面政务大厅)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26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九原区建华南路市社保中心对面政务大厅)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黄河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陈波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22078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001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1050120119110005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张茹静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5561266405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2,3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568457 服务 1.0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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