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第四医院门诊楼东侧、医技楼、1号病房楼东侧拆除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451号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其他建筑工程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二)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及相应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四)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书;(7)拟承包该项目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8)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第四医院门诊楼东侧、医技楼、1号病房楼东侧拆除改造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7月05日 15:3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7月12日 15:3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友谊大街65号)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7月26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6日 09: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第四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 |
采购人联系人: | 律云哲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3103780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2#街坊恒达利宾馆605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01071446400010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办 |
项目负责人: | 吴媛媛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147212128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四医院.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5532472 | 工程 | 项 | 1.0 | 我院门诊楼东侧、医技楼、1号病房楼东侧拆除改造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四医院、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