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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河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招标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417号)

作者: 发布于:2019-02-27 17: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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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东河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417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贰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联系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东河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的编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7月03日 17: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0日 17: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楼2107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24日 14: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24日 14: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环境保护局东河分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 米艳芬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19179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东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0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481209 服务 1 1.0 编制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环境保护局东河分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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