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管城区建筑物楼顶整治垃圾清运项目的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管城区建筑物楼顶整治垃圾清运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2-27 17: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就管城区建筑物楼顶整治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管城区建筑物楼顶整治垃圾清运项目

1.2 采购编号:管招采[2019]010号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管城区建筑物楼顶整治垃圾清运

2.2 项目概况管城区建筑物楼顶整治产生的垃圾进行清运。

2.3 工期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采购预算57元/立方米

2.7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具有有效的《郑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自有或能够租赁具有《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4.1 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 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5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可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郑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自有或能够租赁具有《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的证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近期完税凭证、近期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专用收据等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件资料。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委托书留原件。

5.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1日上午9:00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6.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恒信咨询网》媒介上发布。

   7.2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南里

联系人:张先生

 话:0371-66302600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张先生、庞女士

 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本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0371-60992507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7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