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城市政设施维护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武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武县城市政设施维护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武县城市政设施维护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NJZ-2019-112
三、采购人名称: 长武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
地址:长武县县城北大街
联系人:尚老师
电话:029-3420579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01
联系人:刘莹
电话:029-88221929
传真:029-8822246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长武县城市政设施维护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1批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长武县城市政设施日常维护、维修工程,主要包括县城管网清淤维护及附属设施损毁维修更换服务和县城道路等附属设施日常维修以及其它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工程等。
项目用途: 确保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工作正常运转。
采购预算: 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3.安全生产许可证;4.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声明;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2-27 09:00:00至2019-03-06 16: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01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3-20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5号陕西佳恒富都酒店四楼D厅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3-20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5号陕西佳恒富都酒店四楼D厅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221929
2、开户名称: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4、账 号:78580188000058925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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