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9-2020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招标公告
红河州2019-2020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招标公告
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农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19-2020的通知》(云农办[2018]35号文,对红河州2019-2020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招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委托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选择4家承保机构,共同承保红河州各县(市)农业保险服务。
1.份额划分:60%、20%、15%、5%;
2.项目保险期限:
3.服务地点:红河州各县(市)(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弥勒市、屏边苗族自治县、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绿春县、河口瑶族自治县);
4.采购预算:5799.97万元(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可能有所增减)。
对纳入中央和省财政保费补贴的稻谷、玉米、油料作物、甘蔗、橡胶、小麦、马铃薯、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等保险品种,做到应保尽保,愿保尽保。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
1)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在云南省内设有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每家保险公司仅能授权省分公司或红河州中心支公司参与投标);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7)投标人须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
8)参加政府采购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
9)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10)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
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投标人两种报名方式均完成则报名成功。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网上递交: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说明:指当地门户网站或交易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开标地点提交一份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格式为:*.ZCTBJ)。
4.开标时间及地点: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gov.cn)上发布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地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凤凰路与银杏路交汇处附近西
联 系 人:何燕飞
电 话:0873-379086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或蒙自市裕安苑小区11-1号
联 系 人:李强、刘翔
电 话:0871—65613259
传 真:0871—63378729
公开招标采购的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实施好2019-2020年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优选红河州农业保险承保单位。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农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央、省、市财政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保证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赔工作的合理性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的数量:1项;
(2)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红河州各县(市)。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符合《农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等规定;
(2)服务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服务效率:定损理赔及时到位;按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业务报表及相关材料。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规范。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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