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长春机车厂破产清算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北车集团长春机车厂破产清算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北车集团长春机车厂破产清算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20190125-GC02-G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832429-8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177号
联系方式:“三供一业”办公室0431-827092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0431—85832429-80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东至凯旋路,西至二道沟街,南至三辅街,北至长新街区域内的27栋,以及长新街北侧82#,74#楼,共计29栋,合计面积约114815.39平方米;
二标段:三辅街以南的所有家属楼,以及二道沟街以东的29#,30#,31#,110#,43#,98#,114#,116#共计43栋,合计面积约94181.57平方米。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经理(造价及财务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证明。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3.5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有类似业绩。3.6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3.7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行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证明。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企业所在地2017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投标。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509A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楼508A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中国北车集团长春机车厂破产清算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0190125-GC02-G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北车集团长春机车厂破产清算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已由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长府办发[2016]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北车集团长春机车厂破产清算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2.2 项目概况:家属区住宅楼72栋,住户3657户,建筑面积208996.96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与长新街交汇处。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东至凯旋路,西至二道沟街,南至三辅街,北至长新街区域内的27栋,以及长新街北侧82#,74#楼,共计29栋,合计面积约114815.39平方米;
二标段:三辅街以南的所有家属楼,以及二道沟街以东的29#,30#,31#,110#,43#,98#,114#,116#共计43栋,合计面积约94181.57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中国北车集团长春机车厂破产清算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2.6 计划工期: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10月31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经理(造价及财务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5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有类似业绩。
3.6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7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行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证明。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企业所在地2017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投标。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2月25日至2019年03月0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509A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携带下列资料,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鲜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7)项目经理近期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近三年(2016年-2018年)企业业绩原件及复印件;
(9)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11)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含投标单位、法人、项目经理);
(12)入吉企业及拟配备人员(造价及财务人员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官网备案证明材料(网页截图即可),需加盖公章。
(13)企业所在地上2017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楼508A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177号
联系人:“三供一业”办公室
电 话:0431-8270926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431—85832429-80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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