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公安局购置战训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太和县公安局购置战训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太和县公安局委托,我公司现就太和县公安局购置战训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符合条件并能提供优质产品及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THXCG20190003
2、项目名称:太和县公安局购置战训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单位: 太和县公安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67万元
6、包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计分1包。
7、采购内容:本次太和县公安局购置战训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电梯二部,具体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1)响应人为电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人为电梯代理商的,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其所投电梯设备的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5、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在阜阳市没有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息公开发布期;在阜阳市范围内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与投标,若投标文件已递交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01月03日08时至2019年01月16日05时30分(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政府采购文件发售费用500元,售后不退。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在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缴纳,并换取缴费单据。未提供文件发售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谈判文件。
四、磋商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01月17日11时(注:距磋商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10日)
2、磋商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室(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同磋商地点。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太和县公安局
地址: 太和县友谊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50米
联系人:袁警官 、刘警官
电 话:18155816681 13605670699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101
联系人:冯工
电 话:18792672765 电子邮箱:8673048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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