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公告】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苏滁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进行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czcg201812-217
2、项目名称: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
3、项目授权主体:滁州市人民政府
4、采购人:苏滁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5、项目背景: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滁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运维绩效水平,滁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苏滁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社会资本采购相关工作。
6、项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
7、项目建设范围及建设内容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服务范围主要是滁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以及苏滁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地点位于苏滁现代产业园清流河与马滁扬高速交叉口东北侧,污水厂总用地面积约为 8 公顷,一期需用地约 5 公顷。收水区服务面积约 30. 05Km2,近期约 15Km2。
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远期(2030年)设计规模为 8 万m3/d,近期(2020年)设计规模为 4 万m3/ d,总变化系数为 K总=1.37,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最终尾水排放至清流河水体。其主体工艺中预处理工段主要包括粗格栅、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二级处理采用 A2/O 氧化沟工艺,并采用中心进水、周边出水的辐流式二沉池;污水深度处理采用“微絮凝+过滤”工艺;污水消毒工艺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污泥脱水采用板框压滤机脱水;厂区臭气处理采用生物除臭工艺。未来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但不得改变《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主体工艺。
本 PPP 项目先行实施近期规模为 4 万m3/ d。其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中间提升泵房、接触消毒池、综合楼、变配电室、加药及加氯间、在线监测站房的土建按 8 万m3/d建设,设备按 4 万m3/d建设。水解酸化池、厌氧池及氧化沟、污泥泵房、二次沉淀池、混合滤池的土建、设备均按照近期 4 万m3/ d规模实施。具体以经政府部门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先行实施近期规模为 4. 0×104m3/ d。工程建设动态总投资约为 16460.13 万元。
本项目厂区红线外配套管网工程由政府方自行实施,不纳入本项目实施范围内,该部分工程费用约 3451. 96 万元由政府方承担。因此在上述工程建设总投资中扣减厂区红线外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费,同时按比例调整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并增加政府方前期已支付或待支付的前期工作费用后(征拆费用及政府方已支付或待支付的其他前期费用不做调减),本项目工程建设费为 9241.6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2688.78万元,预备费 1193.04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0.16 万元,重新核算建设期利息为 644.53万元,项目工程建设动态总投资共计不超过 13,798.14 万元。
9、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 2 年,运营期为 28 年。
10、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BOT的运作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滁州市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 PPP项目的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期满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项目公司通过政府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获得合理的投资及运营回报。
11、回报方式:本项目的回报方式为政府付费,政府将“污水处理服务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未来合作期满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资产及其经营权无偿、并不附带任何他方权利地移交至实施机构或其指定的部门。
12、投融资结构:本项目中社会投资人所占股权比例为 100%。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不低于本项目工程建设动态总投资额的 20%。中选的社会资本在滁州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等额,且不得为债务性资金。社会资本方须以货币方式出资,并根据《 PPP 项目协议》的约定和要求以及工程建设进度的需要及时、足额缴纳到位。管委会及其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不得为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任何担保。
13、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回报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4、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15、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滁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及预审方式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1、合规性要求
(1)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
(2)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同时参加投标的情形。
(4)参加投标申请的社会资本为中央企业的,该企业必须符合“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5)项目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6)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对于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财务实力
申请人的企业综合授信额度大于或等于 3 亿元,须提供资格预审截止日前银行开具的合法有效的授信额度证明材料。
3、业绩经验
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申请人具备正在运营维护且累计处理规模大于或等于3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业绩。其中,须至少具备一个 8 万吨/日及以上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相关要求如下:
(1)须提供所有业绩项目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一连续三个月政府方确认的(指政府方相关部门加盖公章)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单,该结算单须能够证明已经进入正式商业运营的所有业绩项目实际日均出水流量累计大于或等于30万吨。
(2)一个处理规模为8万吨/日及以上的项目业绩要求为:
1)须提供该业绩项目正式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协议或 PPP项目协议/合同,且必须至少包括建设、运营和移交三个环节(不包括 BT、EPC、TOT、ROT及特许经营股权转让等其他模式);
2)须提供政府方关于该业绩项目正式进入商业运营的批复文件或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够反映该业绩项目正式进入商业运营的起始时间,并由政府方相关部门加盖公章),且该业绩项目须进入正式商业运营至少达到两年及以上时间。
3)须提供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或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即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关于该业绩项目任一连续十二个月的月度或连续四个季度的出水水质《检测报告》,且报告中 CODcr、NH3-N、TP、TN 四项指标均须达到该项目协议/合同所约定的出水水质标准;(如若提供季度出水水质《监测报告》的,必须提供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季度检测的支撑性文件)。
(3)如申请人提供的业绩项目为与其他单位联合取得的,则该申请人在其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须大于或等于50%。
4、联合体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关联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活动,若资格预审评审时出现上述情况,则由关联关系单位自行协商,并推荐唯一单位通过资格预审,若协商无果,则关联关系单位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自递交截止日起90日内。
三、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办法及答疑澄清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 1 月3日 17 时 至 2019年 1 月28 日 8 时30分(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资格预审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资格预审文件等领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下载。
5、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提出时间:2019年 1 月9日17时前将加盖公章的答疑文件扫描件发送至:lihb@jumbocn.com或以书面形式送至代理机构。
6、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澄清回复时间:2019年1月11日17时前(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下载。如投标申请人不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及地:2019年1月 28日 8 时 30 分(注:距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2、资格预审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步在以下网站发布: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对于潜在申请人因使用其他网站公告信息而导致不利于自己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滁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国际商务中心
联系人:于德水
电 话:1515504399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宏斌
电 话:13519516588
邮 箱:lihb@jumbocn.com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定安路55号徐汇万科中心A座5F
七、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的企业报名,未办理入库的投标申请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 联系电话: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4009980000;2)技术咨询:0550-3801701;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锁办理问题处理:0550-3019013。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查询网址: 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 (3)投标申请人相关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5)投标申请人必须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否则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申请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资格预审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资格审查合格取消其资格。 (7)凡投标申请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8)投标申请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采购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资格预审文件。 (9)投标申请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资格审查合格取消其资格。 (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投标申请人信用记录。若投标申请人家数少于10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投标申请人家数大于10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申请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资格。 (11)若投标申请人家数大于10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进行网上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若核查结果与投标申请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资格。 (12)投标申请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行为的,投标无效,如资格预审合格的将被取消其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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