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安置小区(二、三组团)和8号安置小区、4号安置小区和5号安置小区一期防雷检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伊滨区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委托,对3号安置小区(二、三组团)和8号安置小区、4号安置小区和5号安置小区一期防雷检测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3号安置小区(二、三组团)和8号安置小区、4号安置小区和5号安置小区一期防雷检测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伊滨采购【2018】65号
代理机构编号:XCZB19-1812041
3、建设地点:洛阳伊滨区
4、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5、预算控制金额为32元/点/次测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共计214.6万平方米
二、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1、招标内容:3号安置小区(二、三组团)和8号安置小区、4号安置小区和5号安置小区一期,总建筑面积约 214.6万平方米;
2、招标范围:对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防侧击、接地装置等进行检测,对于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及系统进行检测以及协助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包括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检测内容以施工设计图和《防雷装置检测点的确定》DB41/T 727为准);
3、服务期限:检测周期为45日历天,检测后无整改项,中标单位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若检测发现需整改问题,中标单位协助甲方对需整改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中标单位复检合格后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4、质保期:1年
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以《防雷装置检测点的确定》DB41 727要求进行检测;最终出具合格报告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和竣工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甲级资质(河南省以外的投标单位须经河南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认可,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书》;
1.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建筑物防雷检测业绩一份;(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络截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投标人不得与其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所使用的防雷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1.7、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8、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半年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9、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开标时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4.1、报名时需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河南省以外的投标单位须经河南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认可,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4 、2017年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防雷检测业绩
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最终有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2 月20 日-2019年2月26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105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3 月 12 日09:3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10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伊滨区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
地址:伊滨区办公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676996
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105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2361518
邮箱:18003791006@163.com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2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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