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所关于购置道路养护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9-20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所委托,就购置道路养护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购置道路养护设备项目
1.2 采购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9-20
2.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1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2 预算金额: 279万元
3.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3.1购置道路养护设备项目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 ||
单价 (万元) | 金额(万元) |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
第一标段 | 路面及养护机械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1 | 180 | 180 | 180 |
压实机械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1 | 99 | 99 | 99 | |
合计 | 279 |
3.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 日内交货,并在交货后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3.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3.5质量要求:合格,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并且满足招标文件相关的供货要求。
3.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详细情况见上表。
4. 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5.1.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1.2 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部分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1.4 投标人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近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1.5 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1.6 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项目特点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5.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 2月19日至2019年 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6.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层1311室)。
6.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近3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近3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验相关资料的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6.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14日 9时 30 分
7.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层)
8. 开标有关信息
8.1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4日9 时30 分
8.2 开标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层)
9.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9.2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10.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
联系人:菜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670002
代理机构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层1311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371-6797856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马宏勋 0371-67978566 18595715222
郑州市二七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所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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