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人民医院NICU、产科、血液透析室装饰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公 告
LPGC【2019】-004-1
1、招标条件:
兰坪县人民医院NICU、产科、血液透析室装饰装修工程已由兰发改【2019】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怒江投资集团兰坪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坪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产科、NICU、血液透析室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名称:兰坪县人民医院NICU、产科、血液透析室装饰装修工程
2.3建设地点:兰坪县北面剑兰公路延长线(县医院新址用地范围内)
2.4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NICU、产科、血液透析室装饰装修(包含医用净化系统工程设备、医用气体系统工程设备、无影灯、吊塔等采购)。
2.5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4418747.06元;
2.7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书(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兰坪县人民医院新增特殊科室建设项目分为四个标段,本项目段(兰坪县人民医院NICU、产科、血液透析室装饰装修工程)为第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6)提供医疗器械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系统、观片灯箱注册证(原件备查)。
(7)“观片灯箱”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观片灯箱”生产厂家授权书(“观片灯箱”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观片灯箱”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原件备查)。
(8)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
(10)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不允许。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技术标合格投标人证明材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人只可对本次怒江投资集团兰坪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四个项目中的其中一个提出报名申请,如同一家投标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报名,则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0日9:00时至2019年2月26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址:http://182.246.203.127: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北京时间2019年3月20日09时00分。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182.246.203.127: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3月20日08时30分至2019年3月20日09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3月20日09时00分,递交及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6.1交纳时间: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到账,投标人应一次性足额交纳,交款凭据不再装订到投标文件投标函中。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结果为准。
6.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或转账。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报名时提供的投标单位法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账,不得从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以及个人账户转账。
6.4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LPGC2019-004-1,因未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而查询不到保证金情况的,视为未交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5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6.6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单。
6.7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复印件送达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其余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示期满后以采购代理机构出示的《退还投标(交易)保证金确认函》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6.8未按相关要求或错存入我中心账户的资金,开标5个工作日后需凭《退拨申请》,按照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制度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6.9投标人报名后账户有变更的,需将变更情况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收集有关证明,于拆开报名封存总表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前,递交到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股待查。保证金核查结果出示后再提交账户更换证明的,视为无效。
6.10其他需约定的事项(该条款根据需要由各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经交易中心确认后增加,无特殊要求则不必填写)
户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兰坪县支行(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
账号:53050175613900000220
保证金咨询电话:0886-321087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怒江投资集团兰坪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金坤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兰坪县城怒江路75-2号 | 地 址:兰坪县城财富天地3幢1号楼 | |
邮 编:671400 | 邮 编:671400 | |
联 系 人:和国柱 | 联 系 人:栾永昌 | |
电 话:13988682820 | 电 话:13388869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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