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供排水管理所丰台区(2019年度)区属供排水管线养护公开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市丰台区供排水管理所丰台区(2019年度)区属供排水管线养护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2-18 15: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供排水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丰台区(2019年度)区属供排水管线养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丰台区(2019年度)区属供排水管线养护

项目编号:ZB-19-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尧

项目联系电话:186140404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供排水管理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晓月西路6号

联系方式:王工 010-637782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梦尧1861404040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华腾世纪总部公园I座(10012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数量:一系列管线养护服务。北京市丰台区区属供排水管线及设施的养护,共计155.045公里(以实际养护公里数为准)。养护期限2019年度。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上述项目的管道日常维护、疏通;检查井掏挖;供排水管道局部维修,管线抢修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市政管线建设或养护经验,并且近三年具有相关工作业绩。(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华腾世纪总部公园I座五层506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 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3)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供排水管理所二层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晓月西路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丰台区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京财采购〔201543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