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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运维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2-15 15: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信息化运维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信息化运维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2019_945102_000028-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

项目联系电话: 010-561068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9号

联系方式:王海鹏,838275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博, 010-5610681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1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设备名称

包数

项目内容

用途

数量

是否允许采购

进口产品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本级)信息化运维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1

信息化运维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办公

一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9)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综【2017】2059号)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2-15 09:30 至 2019-02-22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10层招标十部(小街桥西北角)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02月15日至2019年02月22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09: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5:30(北京时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截止前到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10层招标十部查阅和领取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十楼招标十部,填写投标申请表格,并于十一层前台缴费

1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3-08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03-08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冠京饭店九层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79号冠京写字楼)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节能产品强制采购;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④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⑤政府采购信用担保;⑥进口产品管理;⑦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八、其它补充事宜

16.查阅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投标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取得三证合一的除外)、税务登记证(取得三证合一的除外)、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含当天),且能够显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资料查阅及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最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装订成册。(以上资料查阅及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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