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双河镇石圈村、金盆村、卷棚村供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旬阳县双河镇财政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旬阳县双河镇石圈村、金盆村、卷棚村供水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阳县双河镇石圈村、金盆村、卷棚村供水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9021306
三、采购人名称: 旬阳县双河镇财政所
地址:旬阳县双河镇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37945888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旬阳县党家坝社区服务中心1#楼三单元402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191530662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旬阳县双河镇石圈村、金盆村、卷棚村供水工程1项
项目概况: 旬阳县双河镇石圈村、金盆村、卷棚村供水工程
项目用途: 旬阳县双河镇石圈村、金盆村、卷棚村供水工程
采购预算: 21671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4、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6、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2-13 09:00:00至2019-02-1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旬阳县党家坝社区服务中心1#楼三单元4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注: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3-11 16: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国贸酒店四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3-11 16: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国贸酒店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91530662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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