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新建商砼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息县新建商砼站设备采购项目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息县新建商砼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息县新建商砼站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批准,招标编号为:息财公开招标2019【0201】号。项目业主为息县城投建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息县新建商砼站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混凝土搅拌站设备(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9【0201】号;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资总额: 436 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并通过招标单位验收;
9、保 证 金:伍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为具备相应生产范围的的生产厂家或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经销商,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4、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提供劳动合同;
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报名期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之内);
6、投标人需自证查询并截图:对列入“法院层级”“裁判日期”“审判程序”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报名期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之内);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8、所有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 2 月 12 日至2019年 2 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过期不候;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代理窗口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只接收现场报名。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提供2015年-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提供2018年10-12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18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并出具2018年10-12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2018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并提供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证明材料,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公告顺序胶装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日期)。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3 月 13 日 15 时 00分;
2、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上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息县城投建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15637622275
地 址:息县城关谯楼街666号
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18436171870
地 址:信阳平桥中心大道南段兴和城小区
监督部门: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督电话:0376-5935027
地 址:息县谯楼街488号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