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采购所需的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汝政采单 [2019]1号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执法执勤车辆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及异议期各相关单位均未收到企业提出的异议,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汝政采单 [2019]1号
二、项目名称:汝南县人民法院采购所需的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本次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起止时间:
2019年2月14日—2019年2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以上资质证件原件复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留联系人及电话)。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2月25日上午9 :00
八、开 标 时 间:2019年2月25日上午9 :00
九、开标和投标地点: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厅。
十、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保证金壹万元整。于2019年2月22日上午12:00以前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十一、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人: 周先生 0396-2168022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李先生 0396-8055676
监督单位: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2月13日
汝南县人民法院采购所需的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采购需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执法执勤用车5辆
技术要求:长:4649mm、宽:1852mm、高:1710 mm、轴距:2680 mm。
6挡手自1.5T。
前置四驱、电动助力、承载式车身。
主/副驾驶安全气囊、前排侧气囊。
防抱死、制动力分配、刹车辅助、ABS防抱死。
牵引力控制、车身稳定控制。
后驻车雷达、倒车影像。
定速巡航、上坡辅助、多功能方向盘、电动天窗。
铝合金轮圈、真皮座椅、发动机电子防盗。
车内中控锁、遥控钥匙、无钥匙启动、安全带未系提醒、
行车电脑显示屏。座椅高度调节、第二排座椅调节。
第二排靠背角度调节。
前后中央扶手、中控彩色大屏、手机互联、LED日间行车灯。
前后电动车窗、主驾车窗防夹手功能。后视镜电动调节、后视镜加热。
空调自动控制、花粉过滤、。
三、资金来源及资金预算
资金来源:政法专项资金;
资金预算:550000.00元整;
四、商务要求:
1、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付款方式: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3、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4、其他要求 :
1)质保期按厂方“三包”期限,售后服务要求:按厂家保修手册为准。
2)投标报价包含车辆及其配套设备等费用。
汝南县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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