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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会议系统电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2-12 15: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会议系统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会议系统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WR2019-15-ZC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96728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

联系方式:林先生 0431-896728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杨 0431-81815316 138948619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会议系统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 JLWR2019-15-ZC004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会议系统电子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会议系统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JLWR2019-15-ZC004

2.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3日内完成。

2.5项目预算:90万元

2.6采购内容:室内全彩LED显示屏及配套设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投标人加盖公章的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代理商应该有生产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或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所投的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具备履行合同要求的供货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3本项目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4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只能有一个供应商投标,若有二个以上供应商投标的全部设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为无效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1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15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每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潜在投标人若因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招标信息造成损失,与本次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7、联系方式采购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431-89672847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联系人:张杨电话:0431-81815316,13894861999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431-89672889                                 2019年2月1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投标人加盖公章的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代理商应该有生产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或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所投的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具备履行合同要求的供货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3.3本项目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3.4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6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只能有一个供应商投标,若有二个以上供应商投标的全部设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为无效标。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13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19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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