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协勤岗位辅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职业中介服务采购项目交通协勤岗位辅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第二包)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通协勤岗位辅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职业中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交通协勤岗位辅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职业中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BZC2019_007102_302-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静
项目联系电话:183113792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联系方式:谢文新,683983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樊静,1831137925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分项单价控制金额(人民币) |
二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心区交通协勤岗位辅警劳务派遣服务 | 为采购人307名交通协勤辅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 (1)住宿费、伙食费:5760/人/年; (2)劳务派遣管理费:960元/人/年; |
班车租赁数量:51座班车1辆 39座班车1辆 | 班车租赁费:51座班车120000/辆/月(含过路费、车辆保险费、司机工资及食宿费等);39座班车105000/辆/月(含过路费、车辆保险费、司机工资及食宿费等); |
注:为保证交通协勤人员能够在规定时间足员到岗,本项目分为两个包,本包为中心区交通协勤岗位辅警劳务派遣服务。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一个包或两个包进行投标,但每一包中的服务不得拆包。本项目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不能中标两个包。如投标人在两个包的评审排序中均为第一,则按包号的自然顺序号确认其中标包号。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在招标文件领取表登记所投包号,投标应按所登记的包号进行投标,未登记进行投标的包将被拒绝。
2.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财政资金,财政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柒万零捌拾元(RMB11470080元),本项目共分两包,本包财政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佰柒拾陆万叁仟零肆拾元(RMB4763040元),其中公用经费人民币贰佰零陆万叁仟零肆拾元(RMB2063040元),班车租赁费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RMB2700000元)。本包项目公用经费单价控制金额为6720元/人/年(其中含住宿费、伙食费的控制金额为5760/人/年,劳务派遣管理费控制金额为960元/人/年),班车租赁费单价控制金额为51座班车120000/辆/月(含过路费、车辆保险费、司机工资及食宿费等);39座班车105000/辆/月(含过路费、车辆保险费、司机工资及食宿费等),超过本包预算资金及各项分项控制金额的报价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6.3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2-13 09:00 至 2019-02-22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被授权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3-06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03-06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其它补充事宜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公告期限: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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