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市总队执勤设施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市总队执勤设施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2-12 11: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市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市总队执勤设施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市总队执勤设施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XM-2018-0245-A02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蕊

项目联系电话:182022041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市总队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8号

联系方式:姚助理、马助理;022-60130366、022-601303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蕊,18202204102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市总队执勤设施购置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2018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14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12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登记,领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